伍狸子

在我最挂念的城市里 一步一步看晚灯亮起

十六

十六岁时候的文//

我的十六岁很快乐,很丧。我的十六岁平凡,普通。可就像大部分人的十六岁那样,我不这样认为。

十六岁的我,想象着自己未来成功的画面,闭着眼睛也可以描绘出自己英雄一般的形象被描绘在漫画书上,散发着本应是金色却只能被黑白打印出来的光芒。

十六岁的我,开始慢慢意识到,人生意味着失去,而对于这样的失去,我们做不了什么。可以说是束手无策的我们,只会发现许多重要的东西忽然地消失,许多重要的人慢慢地走远,许多重要的回忆悄悄地淡去。后来的后来,孤立无援的我们渐渐发现,我们当不了英雄。我们能做的,只有好好珍惜。

我认为活在当下不意味着不考虑长远,而是既可以登高望远,也可以在身边发现幸福,感受幸福,记住幸福。这份幸福让我们铭记我们拥有的最好的,也让我们向前看,看到在梦想之中,我们值得的更好的。

当幸福和幸福叠加在一起,原来的那份美好不会被掩埋,而是会变成两倍。双倍快乐。像是没有零钱却开到“再来一瓶”的最喜欢的饮料,像发现天空中彩虹之上还有一道彩虹,像是考到了年纪第一时,发现你喜欢的人也刚好喜欢你。

我想,十六岁的日子是很短的。是起大风的天刮过的一片云,看起来不紧不慢的行进着,却在分秒之内消失在了天际。我们大笑着,尖叫着,流泪着度过一年,而上一年的大笑、尖叫,和泪水都像是昨天发生的事情。还记得哪个人抢了食物,和哪个人彻夜长谈,和哪个人约好要去同一个高中。还记得和谁交换了手链,一起买了书包,买了布偶,说要一直一直在一起。

“永远”是一个魔咒。

如果承诺都能一一兑现的话,那对角巷里的巫师,森林里的独角兽,和“lumos”这个魔咒,一定都是真的了吧。砍下一片树林里所有的树做成纸,也写不完一个人一生没有兑现的承诺吧。我们是年少轻狂的,我们期待着自己拥有无限可能的未来,却总是忘记回头看看,我们究竟有没有为那些没有兑现的承诺道歉。

我想为我平凡的十六岁留下点什么,至少回忆起来,还能说:你瞧,我曾经那么开心过。

我在为什么努力着?

我曾经想了很久,在不考虑周围环境和身边的人的情况下,作为个体,我为什么活着。想了很久也没有答案以后,我决定活着寻找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。人毕竟是群居动物,谁也离不开谁,看似松散却又紧密地联系在一起。

人毕竟也是矛盾的。如果你在人生当中的某一刻犹豫了,你就是矛盾的。即使是小时候选择的棒棒糖,你也犹豫过是选草莓味还是牛奶味吧。好像都好吃,想要草莓的,也想要牛奶的。这是欲望。欲望引领着我们走向下一个阶段,告诉我们索求更多的意义。欲望和矛盾可以说是一个相辅相成的存在,离了谁也不行。欲望告诉我们,拥有了某样东西以后我们所能得到的好处,而与此同时欲望也会暗示我们,另一个也很棒。于是我们喜欢这个,又渴望那个。本应只能选择一个的我们,矛盾了。

为了满足我们的欲望和达成“两个都要”的愿望,我们需要能力。能力是怎么来的?努力来的。庸俗一点讲,努力就是为了满足欲望。无论欲望好坏,人的本性就是满足自己的欲望,就如让自己觉得舒服也是每个人的天性一般。我们每天都在带着目的过活,快乐地抑或是不快乐的,我们都要活下去。

我曾经写下过这么一句话:上帝安排好了你的命运,但因为上帝很忙,他只安排了一个框架。而框架内外,是你,和你努力所能创造的生活。

努力就是为了这么个盼头吧。努力了一定会有回报,这是我十六年的人生中坚信不疑的一句话。但是努力了却不够努力,那回报可能小得我们自己都发现不了。毕竟人生不能重来,所以我们并不能知道,如果没有努力,会发生什么;亦或是,如果我们努力了会发生什么。所以这是永远没有办法被证明的一个命题。为何不努力呢?努力为了能力,能力为了欲望,而我们的欲望总是指引我们走向更好的。所以努力,等于更好的。有了更好的,我们就开心,就可以继续寻找活着的意义。

好好努力吧,十六岁的我,和你。或者是二十一岁的你。三十五岁的你。什么时候都不会晚,因为努力不会让事情变糟。但是要从现在开始,因为读完了这本书,你就什么都忘了吧(虽然我也想写出一本对别人很有意义的书,但这样的事情并不容易)。

人的努力也可以很简单。不用久远的目标、不切实际的想法,就平淡无奇的欲望。想要新出的手办,想去看最近的电影,想去其他地方走一走,想自己一个人孤独的活着。满足这样的欲望就要付出努力。就连想死这样的欲望,也是要付出努力的。和社会紧紧关联的人,是不可能做到毫无影响地死去的。

自杀之前一定要停下来思考:甘心吗?不甘心就为了自己留下来。不要想哪一个人一定希望自己活下来,而是想着:我要活下来。这样的生存才是有意义的。每个人生来都值得被尊重,无一例外。不要为那些伤害你的人去死——一个人一旦做出了伤害你的事情,那个人就不值得你去死。

所以人在自私和为别人着想的前提下苟且。总而言之,要活下来。所以要好好努力。十六岁的我知道,未来一定是悲伤的,痛苦的。我知道我会有一刻很想死。所以要写下来,写下活着的原因,就是为了寻找活着的意义。不要死,不能死,为了自己活着。李诞说过这么一句话:“人生确实没有意义,但人生有美。”活多一天就可以看到夕阳了,没有夕阳便有云——云也是美的。

学校和我

我从小便认为我是个善于交际的人,去到任何陌生的地方,诸如咖啡店、餐厅之流,我都可以很快与周围人打成一片;交新朋友与我而言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问题。后来慢慢长大了,我才意识到,那是我所拥有的、作为小孩子的特权。因为是小孩子,所以不用害怕被别人戴着有色眼镜看待;因为是小孩子,可以装作天真的样子博得他人的喜欢,而天真是我最擅长的神色。最擅长的神色让我不会因为说谎而嘴唇轻轻颤抖,也不会让我没有由来地觉得心慌。于是我渐渐相信,天真的这个样子也是我,吵闹也是我,安静也是我,深夜里溢出的黑暗,都是我。我变得矛盾,变得不自信。我一直在想,是什么让我变成现在这个样子。莫名其妙地缺乏安全感,对什么事情都特别敏感,想太多。是因为小时候的最好的朋友被别人抢走过?还是我一直都在苟延残喘?在用自己的装扮讨得别人的欢心?这是心病吗?明明有个人都说了,过去的经历,事实上并没有在这个时刻影响着你。只是自我感动、自欺欺人的臭毛病,却总是改不了。总是优柔寡断,好像什么都喜欢,又好像什么都不喜欢。

来到英国之后,这种感觉就更甚了。语言不通,文化不相近,以至于我与英国的朋友,或是说同学之间,没有任何共同话题。我在沉默寡言的同时,也觉得抬不起头来。听课也听不进去,总是感觉有谁在盯着我看,用审判的目光。别人问我的问题我总是听不清,又不敢再问一次,怕别人觉得我英语差,所以就假装用一些语气词糊弄过去,让对话变得无聊又沉闷。那我又有什么办法呢?真正让我放松的人,有几个,却也只有几个。就连那几个之中的几个,也时不时让我觉得慌张。我害怕肢体上的接触,更害怕情感上的接触。聊天都很痛苦,我也不会,只会让事情变得越来越尴尬。朋友说我太在意别人的看法了。在这种问题上,最痛苦的是,我知道,我却什么都做不了。我更擅长做小孩子的角色,以小孩子的角度撒娇、讲话依旧是我最擅长的事情。我更喜欢和年长的人聊天,讲有意思的事情,甚至能与他们成为很好的朋友。我也曾经以为我很特殊,但是却发现,那些擅长交际的人不仅在朋友中混得犹鱼得水,在年长的人心目中也能博得一席之地。而我不行。我只能当小丑,只能当那个卑微的、永远也抬不起头的、在黑暗中生活的人。所以黑暗中的人也希望可以仰望光芒。当星星出现的时候,便会心动、喜欢、做很好的朋友、表白、被拒绝、说要一直做朋友、完全不联系。回到黑暗。我已经可以熟练地将这样的步骤不停歇地打出来,因为我太熟悉这个过程里。不变的、永恒的循环。恶性循环我却无法逃离。

我希望我可以非常努力,开始相信自己的优秀,不在意别人的看法。

为了成为这样的人,我要做的第一步是:好好努力。

有死的勇气,同样也有生的勇气。




评论

热度(11)